交通事故案件立案须提交以下材料
1、民事起诉状(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本人签名或加盖公章)通常要起诉司机、车主、保险公司,三个被告交四份起诉状,证据材料复印件四份。依此递增提交。
注:诉状及证据材料必须是A4纸,且纸张左侧预留2CM的装订线。
2、原告要提交的证据:原告的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被告的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或交警队打印的信息资料,保险公司保险单。受害人死亡的要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复印件。交通事故认定书,病历、诊断书、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种费用的票据复印件。以上证据材料复印件三个被告交四份。依此递增提交。申请缓交诉讼费的要提交当地乡镇民政部门或政府出具的困难证明及申请书。
3、如被告为企业时,原告要上网打印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登记信息单(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下载打印)、组织机构代码证(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深圳分中心网站下载打印)。
4、原告为企业时,则提交①当年年审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④授权委托书原件、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5、原告有委托代理人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应有具体委托授权事项。公民委托的必须由本人签名,委托公民代理的须由法院认可;企业委托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委托人涉外、港澳台,其委托书应由相关部门予以公证。
6、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原告的联系地址及电话)、证据目录一式三份(列清单,写明原件或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