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府日前印发了《关于同意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有限公司正式运营的批复》(津政函﹝2012﹞9号,以下简称《批复》),同意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有限公司正式运营,要求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有限公司按照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要求,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建立和完善贵金属场外交易市场。《批复》还明确,按照《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天津市金融办对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有限公司实施监管。
天津贵金属交易所 二〇一二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