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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货白银交易细则
发布时间:2012/4/11 点击:689 字体大小:小 中 大 返回
现货白银交易细则
交易品种 |
白银 |
交易单位 |
15千克/手 |
报价单位 |
元(人民币)/千克 |
价格最小变动单位 |
1元/千克 |
合约期限 |
连续交易 |
实物交收方式 |
交收申报制 |
交易时间 |
周一早8:00至周六凌晨4:00
每天凌晨4:00至6:00为结算时间(夏令时)
每天凌晨4:00至7:00为结算时间(冬令时) |
交易单位 |
白银交易量为15千克整数倍,最小交易量为15千克 |
交易方式 |
通过电话或网络与综合会员进行现货全额和现货延期交收交易 |
现货延期交易方式 |
预付款交易形式 |
实物交收申报时间 |
交易日内10:00~16:00 |
实物交收品级 |
成色为99.99%,符合国标GB/T4135-2002的15千克银条(成色为99.99%,符合国标GB/T 4135-2002的1千克和5千克银条可替代交收) |
实物交收地点 |
交易所认可的交收点 |
交收方式 |
实物 |
最小交割单位 |
15千克 |
最低履约保证金 |
交易品种价值的百分之八
(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对保证金比例进行调整) |
报价原则 |
以伦敦现货白银市场价格为基础进行连续报价 |
交易手续费 |
成交金额的万分之八 |
延期费 |
建仓时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二/天 |
清算 |
延期交收交易实行集中、T+1的资金清算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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