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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货白银交易细则

发布时间:2012/4/11 点击:689 字体大小: 返回

现货白银交易细则  

交易品种

白银

交易单位

15千克/手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千克 

价格最小变动单位

1元/千克

合约期限

连续交易

实物交收方式 

交收申报制 

交易时间 

周一早8:00至周六凌晨4:00 

每天凌晨4:00至6:00为结算时间(夏令时)

每天凌晨4:00至7:00为结算时间(冬令时)

交易单位

白银交易量为15千克整数倍,最小交易量为15千克

交易方式

通过电话或网络与综合会员进行现货全额和现货延期交收交易

现货延期交易方式

预付款交易形式

实物交收申报时间 

交易日内10:00~16:00 

实物交收品级 

成色为99.99%,符合国标GB/T4135-2002的15千克银条(成色为99.99%,符合国标GB/T 4135-2002的1千克和5千克银条可替代交收)

实物交收地点 

交易所认可的交收点 

交收方式

实物 

最小交割单位

15千克

最低履约保证金 

交易品种价值的百分之八

(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对保证金比例进行调整)

报价原则

以伦敦现货白银市场价格为基础进行连续报价

交易手续费 

成交金额的万分之八

延期费 

建仓时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二/天 

 清算

延期交收交易实行集中、T+1的资金清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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