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重要通知
发布时间:2011/9/26 点击:760 字体大小:小 中 大 返回
各会员单位及投资者: 由于近期贵金属市场价格波动剧烈,市场风险增加,同时市场的不确定因素增加,风险加大。为了控制交易风险、保持市场稳定,天津贵金属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根据《天津贵金属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自2011年9月27日(星期二)结算后将现货白银的保证金比例标准自8%调整为15%;为了防范国庆节连续五日较长时间休市期间行情剧烈波动的风险,自2011年9月29日(星期四)结算后将现货白银的保证金比例自15%再次提高到20%(之前发布的津贵所交易[2011]35号文件涉及调整保证金的内容,以此为准)。黄金仍然维持现有20%的保证金比例不变,保证金比例的恢复时间将另行通知。 2011年9月27日(星期二)结算后和2011年9月29日(星期四)结算后,交易所将对所有客户的持仓分别按照调整后15%和20%的保证金比例标准计算其现货白银的占用保证金,请持有该合约的会员和客户提前做好相应的资金安排及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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