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选自2009年3月13日<<晶报>>)

昨天,记者终于联系到某乐超市福田店总经理宋某,并获悉事发第二天在报案前,王芳曾数次打电话给宋某。宋某坚称两人没有发生性行为,更指电话里王芳为广告业务几次约他出来,敲诈不成才报案。王芳就此表示:“我跟他没谈业务,约他出来是想通过录音套他的话,以取证告他。”双方各执一词,警方仍在加紧调查取证。
王芳
打电话约他是想录音取证
据王芳回忆,在3月1日下午独自回到布吉家中后,她立即将衣物换掉,然后倒头便睡。第二天早上9点,她醒来后给宋某打了一个电话,当时宋某自称很忙便挂掉了电话。中午、下午,王芳又给宋某打去电话,结果双方仍未能进行良好的沟通。
“我给他打电话,是想约他出来谈我们之间的事,也想套出他的话,再用录音进行取证。”王芳说,在多次电话沟通未果后,2日下午6点,她毅然走进派出所报案。“报警不到一小时,宋某就打电话过来责怪我说,你报什么警啊?有事情我们坐下来解决不就可以了吗?3号中午12点,宋某又打来电话说,昨晚在派出所录口供,叫我把广告业务都带过去,能做到的都做。可我后来考虑到,宋某已经提高了警惕,再见面也就没意义了。”王芳说。
11日下午,王芳在报警之后时隔7天再次拨通了宋某的电话,前两次电话无人接听,晚上7时30分左右,宋某回电称:“美女,是你呀。刚才在忙着给员工培训,关于我们之间的问题,一切就等警察的最后调查结果吧。”
此前,记者了解到,某乐超市总经理宋某原先负责宝安西乡店,后调入金田南路的福田店。有超市员工反映:“宋某经常对一些女下属动手动脚。”而王芳也在某网站上发帖呼吁之前曾被宋某非礼或侵犯过的女性站出来,“现在最需要有力的证据支持,如果您是受害者……希望你们能捍卫自己尊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宋某
她敲诈不成反污蔑我
昨日上午,宋某终于接听了记者的电话,他在电话中说:“我没有与王芳发生过性行为,更没有强奸她。”据宋某回忆,王芳趴在饭桌上后,是王芳主动提出要去酒店休息的。进入512房间后,王芳还为自己倒了一杯水,两人坐在椅子上谈业务,宋某在房内待约20分钟。“王芳又于2号一早,给我打来电话,问我广告业务怎么做,我说确实做不了;她之后又打来几次电话,想见面敲诈我。”至于后来王芳报案则是“敲诈不成反污蔑我”。宋某说,目前他工作的超市也开始介入了解此事。“我最近都忙着工作,现在就看警察的最后调查结论了。”
老乡
不记得她当时有没穿衣服
王芳的老乡小张再一次回忆事发当天在房间内的一幕:“我进入512房时,王芳一个人躺在床上,是我把她摇醒的,她什么话都没说,起床后跟我说一声‘我走了’就离开酒店了;至于房间内发生过什么,或者她当时身上有没穿衣服,我都不记得了;我在南国酒店一直睡到2号上午十点,当时胃痛,王芳就回来南国酒店楼下,跟我一起去吃饭,我还买了一件衬衫。”小张说,第二天下午1点多两人分开后,直到当晚6点他才知道王芳到派出所报警说宋某强奸一事。
律师
取证到位才能作定论
广东品然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广东品然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马辉说,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所谓其他手段,司法实践中常见的有用酒灌醉或者药物麻醉的方法强奸妇女,利用妇女熟睡之机进行强奸等。
马辉表示,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对有的案件中妇女未作反抗或者反抗表示不明显的,要通观全案,具体分析。具体来说,“在本案中,可能还涉及到某种利益冲突,以及使用某种手段达到某种目的,所以取证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取证到位才能作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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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桌上被灌醉 广告员遭强奸?
大学毕业不久的王芳(化名)在深圳从事广告行业。3月1日中午,她与老乡小张宴请某超市福田店总经理宋某,喝醉后被宋某搀扶至酒店内,一个小时后,当她从晕眩中醒来时,发现下半身已是裸露在床上。目前,福田警方已提取了王芳的内裤残留物进行检查。而宋某的手机始无人接听。
酒桌上:
7杯酒后就意识模糊了
王芳今年24岁,她告诉记者,3月1日中午,因广告业务上的联系,老乡小张带着她来到福田妇幼保健院附近的小海湾酒楼,在包厢内宴请某超市福田店的总经理宋某。
王芳说,她和小张刚坐下不久,宋某便带来了超市的郭副总经理、智经理和于经理。“我跟宋某是第一次见面,对他一点都不了解,老乡带我过去,也是为了能够在业务上有合作的机会。”王芳说,经过寒暄,相互交换名片后,觉得宋某是个不错的领导,40多岁的样子,河南人。
王芳记得,坐在自己身边的宋某熟练地点起菜来,并点了白酒,而且还要求与红牛掺兑在一起。“酒杯不大,就是一般用的白酒杯,我知道自己的酒量喝三四两是没问题的,那天中午我就喝了7杯左右。”王芳说,席间她三次上厕所,在最后一次从厕所回来后,便趴在酒桌上,意识开始变得模糊起来了。

醒来后:
发现下体裸露着
王芳说,她模糊地记得有几个人搀扶着自己,进入了一间酒店。之后发生了什么,她始终没有力气睁开眼睛,也无力去反抗。她说,自己在床上听到有人刷卡进进出出的声音,还依稀看到了宋某民在床上晃动的样子,其间宋某的手机曾响起。“但是他没有停下来接电话,后来他自己打电话回去,说在公司附近,很快就回来。”
下午4时许,同事小张来到酒店512房,看到床上王芳上身盖着被子,下体裸露,小张大声地对其叫喊,最后打了王芳两巴掌后,她才醒了过来。她大力地推开小张,穿好衣服后,独自离开了酒店。在第二天,王芳到派出所报了警。
昨日下午,福田警方透露,目前已对王芳的内裤残留物进行检验,结果将在一周内得出。记者也多次致电宋某,但对方手机始终无人接听。
老乡说:
“让法律去制裁他”
事件对于小张也同样是一个很大的打击。昨晚,他告诉记者,他与王芳是老乡关系,也是为了王芳的工作着想,带她一起去赴宴多认识一些朋友,哪里知道会出这样的事。
“我现在的心里也很难受!我是第一次去派出所,感觉自己就像一个犯人似的。我和宋某民是几年业务关系的朋友,当天宴席上,王芳被带去酒店休息后,超市的两个副总还陪我喝酒,所以我就没一起去酒店。”小张说,自己现在是两为其难,一边是多年合作的超市,每年有十几万的广告费用往来;而另一边是自己的老乡,自己十分难受。
小张说:“对于警方的调查,我实事求是的说,如果宋某民做错事了,就让法律去制裁他。我也希望王芳能够快点从阴霾中走出来。”
酒店视频
宋某和王芳曾单独在房间内
当日下午2时54分,手拿王芳手提袋、外套的郭副总和智经理一起来到南国酒店前台,登记住房。
2时56分,王芳被宋某、于经理左右搀扶着走进了酒店大堂。
2时58分,几个人将王芳送进512房,两分钟后,郭副总、智经理、于经理从512房走出,进入了隔壁的另一个房间。
直到下午3时25分,宋某民才从512房走出,并叫来服务员打开了隔壁的房间,房内走出了智经理。(由于截取的视频并不连贯,记者看到,3时41分,衣衫不整、手拿领带、西装外套的宋某再次从512房走了出来,进入隔壁的房间。)
4时01分,喝得醉醺醺的小张也被宋某搀扶进了酒店大堂。
4时12分,宋某、智经理和另一名白衣男子,在大堂买了三瓶矿泉水后,离开了酒店。
4时24分,王芳独自离开了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