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科技讯(卓栋)7月20日消息,昨日下午16时,被媒体称为“扫黄斗士”的中科院博士李强,状告北京移动电信合同纠纷一案在北京东城人民法院29号庭开庭审理。原告李强诉被告北京移动GPRS计费错误及蓄意为色情网站提供传输,提出了包括要求赔偿20万元在内的8项诉讼请求。
此前,李强曾多次在央视炮轰中移动的电视节目中现身。今年初,李强以专家身份接受央视采访,揭露淫秽色情手机WAP网站死灰复燃,在上月央视批判移动乱扣费的报道中,李强则再次以“用户”身份出面炮轰中移动。
原告提出20万元经济赔偿 补充大量新增证据
在庭审过程中,原告李强提出了8项诉讼请求。具体包括:要求被告提供上网计时设备检验合格证、涉案2个手机号码流量详单、涉案手机号码流量费损失779.42元、误时费损失1元、被告向原告公开书面道歉、被告立刻停止为淫秽色情网站提供接入传输服务、精神损失费1元,同时,增加经济赔偿20万元。
在庭审过程中,原告李强补充了大量新增证据,包括数十页装订成册的原始单据及复印件、客服电话录音光盘等资料。
移动详解话单变更 称未添加删除真实数据
原告李强提供了2009年6月21日、7月25日、8月11日三次查询打印的2009年3月GPRS话单,6月查询时存在的7条GPRS记录,7月查询时消失,8月查询时再次出现。
北京移动表示,经过核查,7条GPRS话单费用,均为原告使用手机视频流量所致,计费无误,不存在添加删除原告真实数据的情况。而话单变更主要由于手机视频话单展示规则调整所致。
北京移动介绍,手机视频流量在09年3月底前是收费的,当时收费标准为0.01元/M,在2009年4月开始免费。北京移动于2009年6月30日对手机视频流量免费话单进行了屏蔽,造成了4月前按标准收费的手机视频流量也被屏蔽。
北京移动又于2009年8月6日对屏蔽规则进行了修正,增加了对时间的判断,屏蔽09年4月后的手机视频GPRS流量话单,对4月前的手机视频流量话单不再做屏蔽,造成原告8月查询时又能查到3月发生的流量。
技术手段难以封堵色情网站 移动规劝网民自律
针对原告指出北京移动为色情网站提供传输,被告认为,互联网包括移动互联网淫秽色情信息的治理,应该是由政府部门来主导,运营商应紧密配合。同时,北京移动认为原告李强作为网民要严格自律,不去阅读相关网站。
北京移动表示,企业并不是执法单位,特别是许多通过互联网进行犯罪的情况,执法权不是在企业,这个权利应该在公安机关、新闻出版机关及国家安全部门。
“被告作为企业, 已经采取了严密措施进行封堵治理,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一些不法网站采取了域名跳转、境外注册、频繁变换域名、手机网站限制互联网访问、设定正常和地下两套方案,增加了隐蔽性,加大了治理难度,从技术上难以完全封堵淫秽黄色信息。”北京移动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