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龙华律师罗建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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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详细

今起施行的41项特区规章

发布时间:2010/7/3 点击:415 字体大小: 返回

1 深圳市街道办事处管理规定

2 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实施细则

3 深圳市国家公务员管理办法

4 深圳市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人员监察暂行规定

5 深圳市国家公职人员出国出境中违纪处分暂行规定

6 深圳市渔业港区管理规定

7 深圳经济特区出入境口岸区域管理规定

8 深圳经济特区举办经贸展览会暂行规定

9 深圳经济特区学校保护暂行规定

10 深圳经济特区鼓励华侨、港澳台同胞捐资兴学的若干规定

11 深圳经济特区农副产品拍卖规定

12 深圳市退伍义务兵安置办法

13 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确认考核办法

14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估价暂行办法

15 深圳经济特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

16 深圳经济特区过境耕作人员出入境管理暂行规定

17 深圳经济特区无形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18 深圳经济特区城市雕塑管理规定

19 深圳经济特区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20 深圳经济特区旧机动车辆交易管理规定

21 深圳经济特区金属材料交易市场管理规定

22 深圳经济特区户外广告管理规定

23 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24 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5 深圳经济特区维修行业管理办法

26 深圳经济特区城市道路照明管理规定

27 深圳经济特区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规定

28 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规定

29 深圳经济特区余泥渣土管理办法

30 深圳经济特区计算机信息系统公共安全管理规定

31 深圳经济特区电器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32 深圳经济特区财产拍卖条例实施细则

33 深圳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34 深圳经济特区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

35 深圳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规定

36 深圳市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管理规定

37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

38 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若干规定实施细则

39 《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实施细则

40 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若干实施规定

41 深圳经济特区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与强制维护实施办法

解读

法规“一体化” 关外居民得实惠

早在199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已授予深圳“特区立法权”,但特区立法只能在特区内施行,而不能适用于经济特区之外的宝安、龙岗两区。长期以来,“一市两法”问题造成特区内外执法标准不一,给深圳的行政管理、司法以及公民权益保障带来诸多困扰。

特区扩容后,随着百余项特区法规在全市适用,“一市两法”问题将迎刃而解。记者看到,这些特区法规涉及到劳动、医疗、交通、治安、环境等方方面面,在其惠及下,关外市民有望获得很大的实惠。

1

劳动关系

工人追欠薪不用付律师费了

罗湖区的宝安北路是全国闻名的“人才集散地”,日复一日,每年数以千万计的人在这里寻找工作。刚从广州番禺辞掉工作来深的小胡便是其中一个,“关外也有很多大企业,但关外的总体工资水平毕竟比关内要低一点,所以工作当然是首选关内的企业。”她说。

同样是劳务工,但在特区内外享受的法律保护却有区别。在此次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特区法规扩容适用决定中,涉及广大劳动者就业、社保待遇的法律法规包括《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欠薪保障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等七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欠薪保障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等条例在实际操作中,其实已参照了特区内执行,关内外劳动者参保等各方面实行的是“一套标准”。而其他只适用于特区的条例,特区外执行的是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规定。

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廖翌宏表示,“一市两法”破解后,关外劳动者向老板讨欠付工资就不用再愁律师费了,“我们遇到差别待遇很多案例,按照条例,工人向用人单位追讨欠薪,律师费由单位负责,但关外的工人却要自己掏钱。”

2

交通

全市交通罚款将“一视同仁”

在深圳,不少司机对目前特区内外交通罚款数额的“一市两法”怨言颇多。按照现行的《深圳经济特区交通处罚条例》,在特区内闯红灯的罚款数额为500元,而特区外的标准仅为200元,特区内酒后驾驶罚款为1000元,而特区外则按照全国规定仅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一些刚到深圳的司机不了解‘一市两法’的情况,就会认为我们对违章的罚款标准不统一,甚至认为罚款可以‘讲价’,这给交警的执法工作带来了许多不便。”市交警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

不过,这种现象在特区正式扩容后将会得到彻底改变。因为,在特区扩容后的一个月,即8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将正式实施,而根据《决定》,为避免新老条例衔接所产生的冲突,该条例自实施之日起适用于扩大后的深圳经济特区。这也就意味着,以后关内外的交通罚款将“一视同仁”。

3

住房保障

房产登记效率将大大提升

一位曾经在人大法制委员会任负责人的专家表示,“一市两法”问题也给城市管理出了很多“难题”。“法院在受理案件时,无统一标准,使得法官判定案件时无所适从;而行政执法人员常因无法律做后盾而显得底气不足,引起行政复议,败诉的通常为政府。”

而与老百姓“住”息息相关的有关土地和房屋的相关法规上更是明显。而此次有《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深圳土地征用与收回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等法规于7月1日起扩延至全市。

此前,由于房屋租赁管理条例不能管到宝安、龙岗关外两区,特区外出租屋管理缺乏处理依据而显得力度不够,许多出租屋成为治安隐患。而条例扩延至宝安、龙岗后,这意味着两区的房产租赁将更加规范严格。

《深圳土地征用与收回条例》扩延至全市后,土地征补标准也将统一,这意味着宝安、龙岗两区土地征用上村委会有更多的发言权。深圳市中圳律师事务所刘子孺律师表示,以前关内外土地在征补标准上有所区别。在城中村的土地征用上,关内更侧重于开发商与村委的协商,并没有具体的标准。而关外更多是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偿,“例如树多少钱一棵等。”刘子孺说,这将有利于村委股份公司争取自身的利益。

而有关房地产登记的条例实施后,这意味着宝安、龙岗两区的房产登记效率将大大提升。刘子孺介绍,“此前关外进行房产登记,在提交资料后要历时30个工作日的审查,但是在关内登记,7天就可以出文本。而7月1日后,以后这些差别也不存在了”。

而记者了解到,比较特殊的是关于拆除违法建筑的法规。刘子孺表示,在处理违章建筑上,关内相对比较严格,而现在如果全市统一纳入这些法规内,关外的违法建筑的处理程序将更明确,更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