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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基因歧视第一案3名公务员考生一审败诉

发布时间:2010/6/4 点击:364 字体大小: 返回

●判决:MCV及基因检测符合规定,携带地贫基因属“血液病”

●上诉:已有一考生明确表示上诉,其他两人还在考虑中

深圳新闻网讯 3考生在公务员考试中成绩拔尖,但是却因为携带了不影响正常生活的地中海贫血基因,最终被“刷”了下来,这起备受关注的“中国基因歧视第一案”,自本报连续报道以来,就一直争议不断。

昨日下午,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了一审宣判,法院认为,受托医院所进行的MCV及基因检测符合相关规定,且经过咨询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学研究所,3考生的体检结果确为患有“血液病”,于是判决3考生败诉。目前已有一名考生明确表示要上诉。

焦点一

MCV检测及基因检测侵犯隐私?

法官称,虽然MCV检测不是强制性血常规检测项目,但相关法规和规章也没有列其为禁止性检测项目。体检行为中,医院根据广东地区地中海贫血多发的特点,结合医疗机构血液检测的通用方式,在血常规检测中一并检测MCV项目,并不违背公务员体检的目的。

在是否侵犯隐私的问题上,法院认为,对3考生作出体检结论后,并未对基因检测的其他内容向外公布或泄露,不存在侵犯3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焦点二

携带地贫基因是否属“血液病”?

法院曾就此问题向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学研究所进行咨询,回复为“原告体检结果属医学上的血液病”。

虽然3考生提出两广属地贫的多发区,但法院认为,无论有无考虑广东地区的实际情况、是否具备不合理性,在没有新规定改变原规定前,均应参照执行。

因此,人社局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3考生体检结果属血液病、体检不合格,符合规章规定。

现场:考生庭下旁听 原告席空无一人

昨天下午2时20分,禅城区法院在该院第一审判庭内,对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宣判一直持续了40分钟,庭上3名法官轮流宣读判决结果。

昨日有两名考生到场,分别是小唐和小周,但是由于现场媒体较多,他们不愿意坐到原告席上。记者看到,考生之一的小唐早已坐在旁听席的最后一排,戴一副黑框眼镜,一只手不时掩着脸,生怕媒体认出和拍照。此外,3考生的代理律师没有到庭,以致宣判时,原告席上空无一人。

宣判后,被告代理律师当庭表示对判决没有意见,不会上诉。

考生失望 不愿接受采访

宣判结束后,小唐与陪同她的两人快步走出法庭,记者试图追上前采访,但是一直追了数百米,小唐还是低着头,一言不发,很快便不知所终。

约过半小时后,小唐与小周回到了禅城区法院,签收了判决书。当记者再次试图采访小唐时,小唐依旧低头快步离去,小周却苦笑着向记者表示“要问律师意见”。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到了3考生的律师,律师表示,目前小唐已经明确表示要上诉,其他两名考生还在考虑当中。

“基因歧视案”大事记:

2009年4月,小周、小谢、小唐参加佛山市公务员考试,在各自报考的部门里,笔试和面试总分名列第一或第二名。

2009年6月,在公务员体检中,3人被认定考生为地中海贫血基因携带者。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血液病患者不得录用,因此三人因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2009年9月16日,小周、小谢向佛山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并于12月15日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书不支持两人请求。

2009年12月29日,3人向禅城区法院请求,责令人社局认定他们体检合格,并按程序对其进行考察录用,法院审理3人告佛山市人社局的案件。

2010年2月2日,案件首次公开开庭审理。

2010年3月5日,法院就3人的情况是否属血液病问题进行咨询,并选定医疗鉴定机构。

2010年4月14日,案件第二次开庭,法院表示,鉴定机构已作《复函》,指出人社局所进行的MCV是非强制性的,同时也称地贫基因突变属血液病范畴。

2010年6月3日,禅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宣判,3考生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