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记者 蔡胜龙) 5月21日晚,癌症病人蔡X林从市第十二人民医院10楼跳下身亡。昨日上午,其家属在医院门口讨说法,称医院一再推迟手术,而且医生将家属隐瞒的病情透露给病人,导致病人心灰意冷病情迅速恶化。家属认为医院应当承担部分责任。医院则表示,病人对自己的病情有知情权,医生透露病情并无过错,且病人是自杀性行为,医院没有责任。
医生不慎透露病情
据死者女儿蔡女士介绍,其父蔡X林今年58岁,一年前从湖南岳阳老家来到广州居住。5月14日,父亲因为胃不舒服到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做CT检查,医生在其脾脏发现长有肿瘤。蔡女士说,按照医院说法,病人应该先进行活体检查,并在检查3个工作日后才能进行介入手术治疗。医生原定要在18日进行手术,未料活体检查到17日下午才进行,手术被迫延迟。5月21日,手术又因病人便血身体条件不允许被迫延迟。
蔡女士等家属对医院一再推迟手术表示不满,认为医院检验、病理外科协调不到位,致使手术一拖再拖,造成病人病情恶化。
蔡女士说,父亲性格乐观开朗,在广州居住1年多,和街坊组织乐队,拉二胡、唱歌跳舞样样精通。自从患上恶性肿瘤住院治疗后,家属怕他知道接受不了,一直瞒着,只说胃部长了一个小包,动完手术就没事了。老人也就没把病情放在心上。
5月17日下午,蔡女士陪父亲去做活体检查时,在电梯里遇到两个医生,其中一人是医生吴某。“父亲问医生为什么手术一再推迟,吴医生回答时顺口说了一句‘你都已经是恶性病情了’。”蔡女士说,吴某说完后就停住了,但这句话肯定被父亲听在心里。
患者心灰意冷跳楼亡
当天做完检查后,蔡女士发现父亲的话开始变少,饭也吃得不多。刚住院时每餐能吃一个盒饭,但这事之后每次只吃两口就不吃了。朋友到医院探望,他跟朋友说儿女们都瞒着病情,要不是医生告诉他,他还不知道自己患了绝症。“我们安慰他,但他却让我们不要再浪费精力,说不想拖累我们。”蔡女士说。
21日上午,蔡女士离开病房时,父亲忽然跟她说,“我要游到大海中间去,不能陪你了。”蔡女士一时没明白。等到当晚7时半她从医院回家后不久,就接到父亲跳楼身亡的信息。后来母亲告诉蔡女士,当晚,父亲流了很多汗,提出要到阳台外面坐坐。到了阳台后,又借口想擦身让妻子去厕所打水,自己则翻身跃下10楼,当场身亡。
今日双方协商赔偿
昨日上午,10多名家属在医院门口拉横幅讨说法。家属认为病人在医院出事,且医院拖延手术并向病人透露病情造成病情恶化,医院应承担一定责任并给予赔偿。
该院医务科科长接受采访时称,病人对自己的病情有知情权,医生透露病情并无过错,而且病人是自杀性行为,医院并没有责任。院方已和家属约定今日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记者询问医院是否一再推迟手术造成病人病情恶化,该科长没有回答。
律师说法
医院安保有责 应当酌情赔偿
广东博浩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胡周雄认为,病人有权利了解自己的病情,如果家属怕病人知道病情后承受不了,可以跟医生沟通向病人隐瞒。医生向病人透露病情从人道主义上讲是有过错,但在法律上并无责任,家属不能以此作为向医院索赔的理由。另外,病人是在医院出事,虽然其自杀性行为人为难以控制,但医院在安保方面存在一定的责任,医院应当酌情承当部分责任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