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 一男子在使用完避孕套后,发现下体瘙痒过敏,并且性能力下降。男子怀疑所使用避孕套存在问题,遂将避孕套代理商和经销商告上法庭,索赔百余万元。目前,罗湖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诉讼。
用“防早泄”避孕套反而早泄
昨日上午,姚先生来到报社,向记者讲述事情经过。据介绍,姚先生于今年1月22日在东莞出差时路过中联药店,随手买了2盒“杰士邦”牌避孕套,发现包装上写明“超凡持久”,还打出了“防早泄”三个字。姚先生说,两盒避孕套一共花费了36.6元。回到家后的一个星期内,他一共使用了3只避孕套,感觉性生活时间确实较以前有所延长,可是之后,他感觉下体有异样,瘙痒难受,怀疑是使用避孕套后过敏。
当时姚先生并未在意,过了没多久就自愈了。随后,姚先生又用了一只避孕套,但效果大不如前,性能力较以往有所下降。今年4月9日,张先生回到老家江苏张家港市医院检查,医生诊断为早泄,勃起不坚。虽然有过治疗,但一直没有好转。姚先生认为,他所购买的避孕套存在问题,对其造成精神损害,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顾客反映产品存虚假宣传
记者查看了姚先生所购买的避孕套,上面确实写明“防早泄”。包装上还写到,“能有效预防早泄,增强性爱乐趣”。避孕套上有注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姚先生所用的产品也是在保质期内没有过期。姚先生表示,该产品根本就是虚假宣传,不但没有效果,反而伤害了自己。该产品属医疗器械,须要经临床验证,但是产品是否有经过临床验证值得怀疑。在起诉书上,姚先生指出了所买产品的三大问题:一是产品外包装所标示的“超凡持久”、“预防早泄”为虚假的疗效宣传,存在严重的欺诈行为。二是所涉产品涉嫌未经临床验证而上市销售,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标准。三是所涉产品给他本人造成了人身损害。
根据以上理由,姚先生诉讼要求商家退回货款36.6元,并增加一倍赔偿36.6元;承担医疗费200元及后续治疗费10000元;赔偿交通费、误工费2000元。在最后一项诉求中,姚先生要求代理商、经销商共同支付精神抚慰金100万元。
姚先生说,从出事到送达起诉书至法院,他一直没有与代理商和经销商联系,主要是因为信不过他们,这次索赔100万元,也只是想讨一个说法,“即使法院最后只判赔1元,我也会接受。”
该避孕套注册号已过期
昨日下午,记者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到,姚先生所用的产品属进口医疗器械,注册号批准日期为2002年8月6日,有效期截止日为2006年8月5日,生产厂商为马来西亚LS乳胶有限公司。注册代理和售后服务机构均为武汉杰士邦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据了解,2009年北京药监局抽检一批医疗器械,其中马来西亚LS乳胶有限公司生产的避孕套不合格,主要是未经老化处理避孕套的爆破体积和压力不合格。
代理公司称会按法律程序处理
记者随后联系了武汉杰士邦卫生用品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知道姚先生起诉的事情,公司被弄得一头雾水,不知道消费者为何没有直接找公司解决此事,不过既然走上法庭,公司会积极按照法律程序来处理。
该名工作人员说,杰士邦公司委托他们公司作为中国地区总经销,姚先生所用的产品注册号确实已过期,但产品是在注册号有效期内生产内,不会有质量问题。至于北京药监局的抽检存在问题及该产品是否需要临床验证,该名工作人员称并不清楚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