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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师不满无性婚姻状告丈夫索赔20万

发布时间:2010/4/16 点击:343 字体大小: 返回
认为丈夫隐瞒性无能的事实,并发现丈夫和其他女人超出正常交往范围,高校女教师通过网络与情敌“交朋友”,并跟踪丈夫拍下多段视频。最终愤而将丈夫告上法庭,索赔20万。

  网络定姻缘 男友如此“正经”

  罗艺今年31岁,是大连市某高校的一名女教师。昨日下午,罗艺向记者讲述了她的婚姻经历。2006年8月,罗艺通过网络征婚结识了男子万旭,两人挺聊得来。同年十一期间,两人第一次见了面。万旭是公务员,温文尔雅,罗艺对他深有好感。一个月后,两人就确立了恋爱关系。

  2007年下半年,罗艺和万旭登记结婚,两人把婚礼定在了2008年初。登记结婚时,工作人员告诉二人可以免费婚检,罗艺当即同意,可万旭说他和罗艺的单位都刚刚组织职工进行了体检,两人都很健康,实在没有必要,于是此事作罢。

  登记后,万旭一直没要求和罗艺过夫妻生活,这让罗艺很纳闷。万旭对此解释说:“我想把最美的一刻留在婚礼之后。”罗艺对这样的解释非常满意,深为自己能找到如此正经的丈夫而高兴。

  尴尬“第一次” 丈夫表现不佳

  2008年初,两人终于在忙忙碌碌中结束了婚礼。罗艺幸福地等待着自己成为“女人”的那一刻。“让我吃惊的是,万旭竟然不行。起初,我以为是我俩都没有过性经历,可能太紧张了,但此后一直如此。我问他怎么了,最开始他也说紧张,后来竟指责说是我没有魅力,他才不行的。”罗艺说。

  婚后一个月里,罗艺为此一直忧心忡忡,她询问自己的女朋友和丈夫们关系怎样,她瞒着丈夫到多家医院去问,医生表示只有万旭本人来,他们才能确诊万旭的身体到底如何。于是罗艺让万旭跟她去医院看病,万旭不同意。罗艺以为是自己太直接了,万旭才接受不了,便提出两人一起去看,看看医生是不是也能给她一些好的建议,但万旭仍不同意。

  因为罗艺让万旭去看医生,万旭两次回到父母家里,与罗艺分居。丈夫“有新欢” 妻子跟踪调查

  罗艺说,第一次分居期间,万旭给她快递过离婚协议书和分居协议书。“亲友们刚刚给我们俩送上新婚祝福,我们就离婚了?何况我和他是自由恋爱,是有感情的。而且,我幻想他通过治疗身体能够恢复,所以当时我没同意。”罗艺说。

  2009年6月,两人开始第二次分居。今年初,有朋友告诉罗艺,万旭有女朋友了!罗艺不动声色,通过网络查到万旭和一个女网友关系密切。罗艺又通过网络与那名女网友交上了朋友,倾听女网友大讲和男朋友的恋爱故事。一段时间后,罗艺开始跟踪万旭和女网友,拍下了多张两人在一起勾肩搭背的照片和多段视频。

  “他身体有问题,我只是希望他能到医院去看一看。他不去看,我甚至都维持这样的‘花瓶婚姻’,可他却有别的女人了,我只能离婚了。”罗艺说。

  证据不充分 一审未获赔偿

  今年2月,罗艺委托辽宁誉晟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凤山将万旭起诉到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以万旭隐瞒性无能及与其他女人有不正当交往为由,请求判令两人离婚,同时要求万旭赔偿其20万元。但庭审中,万旭辩称自己与罗艺感情不好并非是因他身体的原因,而是由于罗艺对家庭的态度让他无法接受,这才导致双方夫妻生活少,且质量不高。而且,他与那名女网友只是朋友关系,自己对婚姻无过错。他同意离婚,但不同意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罗艺和万旭通过网络结识,婚前缺乏了解,导致双方未能建立起和谐的夫妻关系。罗艺当庭提交的照片及视频,仅能证明万旭在两人分居期间与他人来往密切,以此证明万旭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证据不充分。今年3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准许两人离婚。同时,法庭驳回了罗艺的其他诉讼请求。

  “我在法庭上提出对万旭的性能力进行鉴定,但法院称这是个人隐私,没有同意。但我觉得这对夫妻感情来说很重要,这也是我离婚的一个重要原因。我从网上看到,南京有相关的判例,对此做了鉴定。网上不是还有讨要‘性福权’的案例吗?所以,我一定会上诉的。”罗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