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短信可申请港澳游签注
省公安厅推出10大便民措施。同时规定,申办居住证暂未领证者可凭盖章表格办港澳签注
深圳新闻网讯 (深圳报业集团驻广州记者 古国真)记者从广东省公安厅获悉:从即日起,广东省公安厅门户网站“平安南粤网”推出第二批十项网上便民措施,社会单位和群众打开网页,轻点鼠标,就可足不出户办理相关业务,获得省时省钱的实惠。
十项便民措施涉及我省公安出入境、交管、治安、消防、科技、网监、宣传共七个部门的业务。具体如下:
一、批准前往港澳地区定居人员公示信息网上查询服务。申请人登录“平安南粤”网站,即可按出生日期、申请类别和姓名查询定期公示的批准前往港澳定居人员名单。
二、往来港澳个人游签注短信申请服务。申请人通过手机、小灵通编写短信发送到出入境短信特服号码,即可直接短信申请港澳个人旅游签注。
三、出国出境证照办理进度短信查询服务。申请人通过手机、小灵通编写短信发送到出入境短信特服号码,就能实时查询了解证件办理进度。
四、网上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服务。申请人通过网站可提交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申领、换领和补领申请。目前,开通此项服务的有佛山和江门两个地级市,今后将陆续在其他地市推出。
五、网上申请机动车驾驶人和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备案服务。申请人在网上输入驾驶人或机动车相关信息以及需要变更的联系方式(地址、邮编及电话)。受理成功后,手机就能收到受理流水号信息反馈。
六、网上提交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服务。机动车驾驶人在医疗机构参加体检后,由医疗机构在网上录入和传输体检数据,并打印回执交驾驶人。公安交管部门通过体检信息平台接收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记录。
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网上受理服务。
八、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网上受理服务。
九、安防工程检测委托网上申请服务。
十、QQ群发预警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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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人凭相关登记表可办车管业务
【本报广州电】(深圳报业集团驻广州记者 古国真)记者昨日从省公安厅获悉我省自2010年1月1日起实行居住证制度取代暂住证制度以来由于办证人数过于集中导致证件制作速度跟不上。为解决流动人口在等候申领居住证期间办理车管和赴港澳商务签注业务的问题,省公安厅专门就此发出通知:申领人可将加盖登记机关的户口专用章或者公章的打印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作为其暂住证明,办理上述业务。
通知指出,流动人口按照有关规定已经申办居住证,但因公安机关或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不能及时发放居住证致使其不能办理车管或者赴港澳商务签注业务的,受理的公安机关或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等)打印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并加盖登记机关的户口专用章或者公章,作为其暂住证明。
流动人口可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登记表向公安车管部门申办相关业务,车管部门应当按登记表上的信息登记。流动人口在发证机关辖区内改变居住地址的,应当按规定向公安车管部门办理变更备案;迁移至发证机关辖区以外的,应当按规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已在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的流动人口,凭单位登记备案证明、派遣函、身份证和登记表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赴港澳商务签注;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凭已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书、社会保险凭证原件、派遣函、身份证和登记表向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赴港澳商务签注,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按登记表上的信息登记。
省内发放的引进人才类居住证等居留证明可以作为申办车管和赴港澳商务签注业务的暂住证明,不需提交登记表。港澳居民、回国华侨、高校学生等流动人口办理车管业务的,参照上述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