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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诉买家 买家告中介

发布时间:2009/11/21 点击:181 字体大小: 返回

通过中介购买4套价值350余万元的房子,却没想到被卖家起诉违反合约索赔,买家认为中介从中作梗并不负责致使自己损失,他随即状告中介,要求退回中介费并赔偿损失等10余万元。对此,中原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方面表示一直配合促成双方交易,已经尽到责任,并无不妥。近日,案件二次开庭。庭审中,双方陈述观点,法官表示择日宣判。

买家刘先生介绍,今年5月13日,他通过中原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购买了罗湖丹枫白露苑B座的四套房产,总价值350余万元,随后办理各种手续。“居间合同签订后,他们才说不能单套购买。”刘先生说,第四套房产问题很多,当时他一直要求看房,但对方却表示第四套房子跟前三套一样没有什么问题。后来,他才知道这套房子装修很差,需要重新装修。并且房子已经被出租出去,这对收房等造成困难。现在,卖家以迟延交付首期款为由将他起诉,索赔10余万元。他认为,这种结局是中介隐瞒信息不作为造成,中介应该退回佣金赔偿损失等10余万元。

对此,中原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出庭人员介绍,他们一直积极促成双方完成交易,现在这套有争议的房子已经交房给刘先生,他们履行了作为中介的责任和义务。他说,按照相关规定,买卖双方签署交房确认书后中介的义务已经完成,他们没有理由赔偿刘先生的所谓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