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院调解故事(20)
众员工辞职 半日内息诉
深圳新闻网讯 (深圳商报记者 于 瀛 包 力)200余人提出集体辞职,这对晨曦国际集团来说震动不小。员工方某说:“没了加班费,挣钱太少了,我们要求辞职,要补偿。”公司方说:“公司规范管理,没有违规,谈不上给员工补偿。”此时经济环境正处于国际金融危机中,各说各的理的集体性劳务纠纷,给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六庭法官肖艾新带来了压力。
取消加班收入引纷争
晨曦国际集团是港资玩具制造商,已有三十余年历史,实力相当雄厚,员工总人数接近4万人,从事加工制造,生产电子、塑胶、合金、铁皮、车缝等玩具,属国内最大玩具加工厂,玩具产品分销至世界各地。
天有不测风云,金融危机的到来,使国际玩具订单不断下降,生产线开工不足,着实让晨曦国际集团管理层头痛。
为了稳定员工队伍,等待经济复苏的那一天,晨曦国际集团管理层采取大量应对措施。订单不足,效益下降,开支还是那么大,企业难以为继。在不裁员的前提下,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唯一生存途径就是减薪。基本工资不能减,因为双方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只好减少加班或者不再加班。
熟悉企业管理的人都知道,加班工资在收入里头占很大一部分。晨曦国际集团里的员工们没有了加班工资,生活过得紧巴巴。
当刘先生等人发现晨曦国际集团发的工资,没有将房补、餐补、保密补贴等计入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于是一夜之间集体辞职,要求晨曦国际集团“支付加班工资差额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晨曦国际集团大呼冤枉:“公司平时待你们不薄,在处境艰难之时还给公司出难题。”公司随即放出话来:“既然你们要走,公司也不强留。”
刘先生等人看公司态度坚决,便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被驳回后,辞职员工又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作出判决,部分支持了刘先生等人的主张。刘先生等人不服一审判决,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支持其全部诉讼请求。
调解顺利双方和解
为打赢官司,刘先生等人聘请黄律师为诉讼代理人。2009年4月,案件二审开庭,黄律师拿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年9月前的一份生效判决,生效判决的案情与该案基本相似,黄律师据此要求:“同案同判。”然而,金融危机的冲击大,各方均为应对金融危机的冲击采取相应措施,人民法院在严格依法办事的前提下,要合理保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面对这种情况,法院合议庭决定着重对该案进行调解。好在双方均有律师出庭,且双方律师对法律业务都很熟悉,调解工作进展异常顺利。在征求刘先生等人意见后,黄律师提出调解方案:“不分何种情况,每人在原判基础上加一倍。”
晨曦国际集团的代理人心里有数,真正同案同判,结果可能会比一倍还多,但他没有放弃讨价还价。当“在原判基础上加50%”这个方案提出后,刘先生等人不再让步。晨曦国际集团的代理人表示:“我现在就向公司汇报,看领导的意见。”
10多分钟后,晨曦国际集团的代理人答复:“公司同意在这个数额上进行调解。”200余人的集体辞职纠纷,当天下午就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调解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