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 新婚才3天,新娘竟不辞而别,丈夫一怒之下将丈母娘一家告上法庭,最终讨回了彩礼。
胡敏今年33岁,他在宝安区新安街道开了家汽车维修部。去年10月,胡敏与贾玲(化名)在朋友的介绍下相识,不到半年即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贾玲是江西赣州人,按照女方家当地的习俗,今年7月,胡敏向贾玲的母亲交付了彩礼2.88万元。今年9月19日,胡敏与贾玲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按照赣州当地的风俗,提前办了结婚仪式。谁知道两个人在深圳的“新婚”生活仅仅维持了3日,贾玲竟突然不辞而别。
无奈之下,胡敏向贾玲父母要求归还彩礼钱遭到拒绝,一怒之下,胡敏向贾玲户口所在地的赣州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贾玲的母亲返还彩礼及其它财物合计4.028万元。当地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贾玲及其父母返还彩礼等费用3.5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