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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问题

发布时间:2009/8/27 点击:162 字体大小: 返回

    不可轻言大话城中村是在经济发展初级阶段,在政府没有足够资金和就业安置能力,没有充分顾及廉租屋市场巨大需求的情况下,失地农民充分利用自身资源,积极参与城市建设的产物
    
    文化界名人余秋雨应一家地产公司之邀,到深圳作了一次演讲。演讲的题目自然也要应景,不是单纯的文化内容,而是文化结合地产,从文化的角度来解读中国的人居传统。据说余秋雨先生在演讲中妙语如珠、中外对比、古今结合,将人居文化上升到生态文化的高度,阐述人居环境的价值所在。

    余先生在演讲中慷慨陈词,支持对深圳城中村改造。他认为城中村本身是美丽的,但是伴随它在城市缝隙当中蔓延的低劣生态只能说是肮脏和恐怖,是一种几乎没有管理的恶劣生态。所以城中村应该拆除。

    这建议相当应景,以前一说深圳,人们想起的是改革开放的窗口,如今一说起深圳,很多人眼前出现的就是密密麻麻的握手楼,没有哪一座城市像深圳有这么多城中村。据统计,深圳特区内共有173个自然村,约十几万栋农民房,大部分高达5层~8层,甚至超过10层,面积总量逾1亿平方米。而城中村中庞大人群的生活方式,也和有常住户口的特区人有相当的差别。

    一如我们所知,文明与都市生活紧密关联。几乎所有使文明社会与原始社会得以区别的因素,都与我们称之为“城市”的大规模人口聚集密切相关。而且当我们言及文雅、礼貌或有教养的时候,我们所指的也是那种城市中的生活方式或行为举止。也难怪当余秋雨看到花园城市中存在这样不合时宜的与礼貌、文雅或者有教养完全无关的城中村生活时,便会怒气冲冲,要一拆而后快。

    不过在余秋雨的演讲中,便有深圳市民提出反对意见,表示城中村可能是深圳的“城市湿地”,能够改善城市环境,给城市提供营养。这种说法,城市专家李津逵也曾经发表意见。他认为从深圳效益的角度来考量,城中村的存在关乎这座城市的营商成本,所有大城市都必须有低成本生活区,很多国际都市也都有城中村。工人、保安、送水工、清洁工等中低收入阶层只有能力住在城中村,而城市运转也离不开这些“城中村人”的劳动。现在深圳出现了这样一种情况,当渔农村被拆后,原来住在渔农村的低收入者就向附近尚未改造的皇岗村转移,因为他们只住得起握手楼。那么日后等皇岗村再接受改造,他们就继续转移到下一个城中村,所以李津逵得出这样的一个结论:“作为低成本生活区的城中村只会位移,不会消失。”

    城中村是历史的产物,是在经济发展初级阶段,在政府没有足够资金和就业安置能力,没有充分顾及廉租屋市场巨大需求的情况下,失地农民充分利用自身资源,积极参与城市建设的产物。

    但是到了今天,城中村不仅成为一部分进城务工人员第一个甚至惟一的落脚点,也是部分城市贫民惟一的生活居所。如果要彻底拆除城中村,那么政府不仅要承担拆除的经济费用,还要承担解决这部分人口居住问题的社会费用,更要承担因失去大量廉价劳动力而必须付出的代价。

    如果城市想清除这些贫民区,从现在看只有两种选择。其一,坚持所有住房必须满足某最低标准而将城中村居民挤出城市,城市运营成本相应提高。另一种选择是,按照其能接受的价格向城中村居民提供较好的住房条件,等于变相向他们提供津贴。但是以城中村居民的巨大数量,这笔津贴不见得是城市乐意拿出并且有能力拿出的。而且,城市提供的“较好”住房条件,也未必能满足城中村居住者的需求。在深圳,人们选择城中村并非仅仅是因为其房租相对低廉,还有生活方便等因素的考虑。

    城中村是城市发展的必然产物,是现实的需要,对待城中村问题应该慎之又慎。加强管理,合理改善城中村的居住条件,比简单粗暴耗资巨大地拆除要更具可执行性。房地产问题,城市管理问题虽然都算得上是公共产品问题,但是更是一个术业有专攻的问题,不是任何人凭着一腔热血就可以献计献策的。毕竟,现代城市的问题不是白发苏州,更不是丝绸之路,断断不可轻言大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