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司企业法人的设立条件及申请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应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2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核算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
4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5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少于八人。
6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者资产负债表。
7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三万元,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8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组织章程,章程应载明下列事项:
(1)宗旨;
(2)名称和住所;
(3)经济性质;
(4)注册资金数额及其来源;
(5)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6)组织机构及其职权;
(7)法定代表人产生的程序和职权范围;
(8)财务管理制度和利润分配形式;
(9)劳动用工制度;
(10)章程修改程序;
(11)终止程序;
(12)其他事项。
4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
5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6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7其他有关文件、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