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捐精协议(志愿版本)
发布时间:2011/7/27 点击:524 字体大小:小 中 大 返回
甲方: 家庭住址: 电话: 身 份 证: 乙方: 站长(法人代表) : 电话: 身份证: 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是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捐精协议。乙方为需求方的全权代理人。协议期间,任何方不得在对方未发生违约的状况下中止协议约定内容,否则私自中止方属于违约。 2.本协议有效期为即日起至捐精方取精结束为止。最长期限为即日起五个月。如果一方违约或者需要承担协议规定的责任,有效期至违约方(担责方)完全承担并履行其相关责任。 3.甲乙双方及需求方不得将本次爱心捐精服务内容和三方身份资料透露给第四方。 4.本协议所涉及到的货币为人民币。 5.甲方在服务期间的交通费和定期检查费,住院费,打针费需由需求方承担。 6.甲方见面第一天支付()元。精子活力好,取精后交纳最后酬金( )元。期间精子活力不好,取消合作进程并后续酬金不在支付。 7.需求方,捐精方双方一辈子不得有打探对方的一切关于真实身份资料的行为。 8.甲方在协议期间半年内不可以有饮酒,吸烟等影响身体健康的行为。 9.需求方、捐精方必须互相充分尊重对方的生活习惯、性格、价值观、人格和接受对方的合理要求。因为以上因素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需要由违规方承担违约责任。违规界定如果产生异议,违规标准可由双方认可的两个以上的第三方界定。 10.甲乙双方须以真实姓名、指印签订本协议。否则假名方违约,真名方可以笔迹、指印为据,追究假名方的所有违约责任。 11.甲方在协议期间服用药品必须征求需求方的同意。 12.其他未曾纳入协议内容的相关捐精事项,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在协议有效期内采用协商、谈判的方式解决。 违约责任: 本协议即日起生效,任何方不得违约。 甲方违约,乙方必须退还需求方已经在捐精上交付的中介费用。另外,甲方须向需求方交纳5000元的违约金。乙方有权利采用任何合法的方式追缴。 需求方违约,甲方立即中止捐精服务,已收取的费用不需退还需求方。另外,需求方须向甲方交纳5000元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利采用任何合法的方式追缴。 如果捐精者体检不合格,取消此协议,不算违约。 本协议规定的违约方、责任方须在明确责任和相关支付金额后,立即完全承担起其所有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 本协议一式两份。不得未经过双方同意进行添加、更改. 甲方签字: 手 印: 乙方签字: 手 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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