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事物都具有两面性,给人类带来有利的一面的同时也会附带一些不利的因素在内。
有人执反方观点。代孕者生下的孩子毕竟是与自己有着血缘关系,中国人十分看重血缘关系,一般认为是一个孩子从哪个人的肚子出来,那么这个人就是这个孩子的母亲,如果一个母亲代替别人生了孩子,那么孩子并非从养母的子宫里出来,他们有怎是母子?而生母与其孩子也不是没有任何关系,在将来,自己的孩子都见不到,对于一些心理较为脆弱的女性来说,这或许是很难以忍受的丧子之痛。而这位生母在此之前或之后也有一个孩子,虽然说2个孩子不是都抚养,但2个孩子都是一个娘胎里出来的,那么这种情况是否是超生呢?然后从这个孩子的角考虑,在户口簿上填写的母亲姓名是否算真实,计划生育指标等涉及法律、政策的政策的问题应该怎样解决?而且自己的生母或许连面也见不到,那滋味是什么样的?再考虑整个社会,女人生孩子容易使自己变的衰老,那么是否会有那么一群人为了使自己更加的年轻而不想亲自生个孩子,而是找一个代生的人来为自己生孩子的话,那么社会是何种局面也不是很好用语言来陈述的。
也有人执赞同观点。如果一对夫妇没有生育能力,那么他们就不能有孩子了吗?他们拥有孩子的权利就这样被剥夺了么?社会有义务作出善举帮助这位女士圆母亲的梦,那么不能怀孕的这对夫妇能够精心的照料这个孩子,自己的骨肉交给别人代为怀孕,这与将自己的孩子交给别人抚养再领回来,其实是一样的,只是事情发生在胎儿阶段而已,并且,这个过程并不产生混乱的性关系,也完全不同于非婚生子和私生子,婴儿是合乎道德的“产物”。
中国人的思想相对于西方众多国家而言比较保守,中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国人的思想与西方相差甚远,中国人总是拐不掉某个弯儿。现在西方社会有育人工厂,如果有夫妇不愿生育,但又想要孩子的话,那么这对夫妇可以花一万美元买一个孩子回来带养;也有的大女想做母亲,领养一个孩子或者花钱买精子通过人工授精或试管婴儿方法来实现自己做一个母亲的梦想。
所以,如果通过“试管婴儿“、“借腹生子”方式实现怀孕的人,借助高科技的力量帮助没有生育能力的妇女做“妈妈”,这其实是符合社会的进步,事业的发展,也是符合人性和伦理道德的,而且借腹的一方知情自愿,与自己丈夫协商好,双方都答应的情况下,而且做这件事情属于绝对隐私的情况下,也是应该被人们所接受的。
当然我们国家人的思想还不够开放,有人执反方观点也是可以理解的,而执正方观点也是有一定原因的,所以在这我们不能只说借腹生子是一种不符合常规的伦理道德或者说符合常规的伦理道德,不同的人的观点不同,只执一方观点未免有些片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