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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南

异地户口居民离婚须提交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2011/12/19 点击:1168 字体大小: 返回
异地户口居民离婚须提交以下材料
 
1、原告需出具被告方(异地户口者)的居住证(从办理居住证之日起满一年以上)或在龙岗本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该证明由公安机关或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加盖公章,具体内容包括:被告方姓名、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在龙岗某地从某年居住至今。
2、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材料包括:1、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2、如有未成年子女,需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或户口本。3、如要求法院分割共同财产,需提交该财产证明。以上所有材料提交两份复印件。4、起诉状两份(异地户口者为被告)。
3、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原告的联系地址及电话)、证据目录一式二份(列清单,写明原件或复印件)。
上一条: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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